粤桂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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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的选举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均不
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提名刘富华先生、朱冰先生、芦玉强先生、陈健先生、
罗明先生、王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的选举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提名李胜兰女士、胡咸华先生、刘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建立粤桂股份企业年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建立企业年金有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
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
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建立粤桂股份企业年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龚洁敏、周永章、李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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