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下午
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股
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收购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瑞鞍”)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 49%的股权。四川瑞鞍为福鞍控股有限
公司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有限公司。本次收购的最终方案、
交易金额等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徐福根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拟于近期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收购控股
股东下属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以及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福鞍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