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5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审议情况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举行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本行董事会根据发行文件的约定,
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2021 年 12 月 7 日,本行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一)计息期间:自 2020 年 12 月 20 日(含该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不含该日)。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三)股息支付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四)发放对象: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uroclear Bank SA/NV (以
下简称“Euroclear”)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 (以下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五)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
本行需按 10%的税率为境外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的
条款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行将负责缴付上述所得税。
(六)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重
定价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 5.40%(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
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
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 45,000,000 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
股股东 40,500,000 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 4,500,000 美元。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向于股权登记日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Luxembourg 营业时间
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截至本公告之日,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是于股权登记日仅有登
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本行向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付款或按其指示进行付款,即视为已经履行本行就境外
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
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
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