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上海汉得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对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
工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为保证《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
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确保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
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发激励对象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带
动内部组织的高效运转,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紧密联系公司发展战略,全面
客观地考察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与能力态度。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的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需在《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
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且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领取薪酬。
第四条 考核组织与权限
行,包括相关数据的搜集、提供、核实等,并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负责。
第五条 考核期间及次数
考核期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上一会计年度,及股票期权每个行权
期开始行权的上一会计年度。
考核次数:各考核年度每年度一次。
第六条 考核体系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
额。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体系以公
司现有的绩效考评体系为基础。考核依照本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
(1)激励对象的考核评定由工作业绩、素质能力两方面构成。
(2)工作业绩以激励对象每年关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评判依据,以公
开述职、提问、质询、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在《年度业绩考核表》中予以评定。
关键工作任务的数量、具体内容、权重根据考核对象的岗位特点设定,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在激励对象的《年度业绩考核表》中予以明确,并报董事会批
准。
(3)素质能力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依照《年度业绩考核表》所列出的客
户因素、责任心、团队精神、专业&业务知识、计划性和组织性、智谋能力、可
靠性、领导能力等指标及其权重予以评定。
(4)激励对象的考核评定由不同主体分别给出
考核对象 考核关系 说明
被考核人对工作业绩和素质
被考核人
能力做出自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进行评
技术(业务)人员(包含外 直接上级
定
籍员工)
部门总监对考核结果进行核
部门总监
定
(5)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考核关系跟随岗位变动而调
整。评定结果需要综合变动前及变动后的考评情况。
(6)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激励对象获得以下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 等级标准
优秀 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超越了业务表现的要求/标准,有更高的目标和成
就。卓越的计划能力,注意业务的轻重缓急,具有创新能力和对取得良
好成就的自我驱动力。
业务表现在各方面都非常的可靠。全力以赴地完成并取得成果,在时间
好
性和克服压力方面都做得很好。
业务表现和结果基本能达到标准。能满足基本的需求,但很少有超越计
满意 划目标的创新。大体能及时完成工作,或在没有严重影响结果的情况下
接近耽搁的边缘。
业务表现没能达到目标/定位。业务的优先没有被很好地计划和开展,一
平均水准 直需要外部的支持和对主观能动性的推动,计划性和业务导向有待相当
的改进。
业绩表现远低于所期望标准。时常不能注意业务的先后次序,缺乏预
差 见,不能及时纠正行为,耽搁每周业务或最后期限,造成需要采取补救
措施的结果。
(7)考评等级达到“优秀”、“好”、“满意”,视为绩效考核合格,考
评等级为“平均水准”或“差”,视为绩效考核不合格。
(8)在考核期间内,激励对象出现违法违规、内部重大违纪、工作重大失
职、以及重大客户投诉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企业公众形象的
事项时,激励对象当年考核结果为“差”。
第七条 考核程序
象个人年度计划等内容对考核对象当年度的工作业绩、素质能力作出详细设定
与说明,并签订《年度业绩评估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获知考核结果的
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填写《考核申诉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该答
复即为激励对象的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人作出错误评价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其予以警告,取消其考核人资
格。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授予依据以及行权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
“好”、“满意”的激励对象在满足其他授予条件或行权条件时,可以按照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或行权。考核结果为
“平均水准”或“差”的激励对象,不得向该等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其已
经取得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第九条 考核记录的管理
录的保存期不低于五年。为保证考核记录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
要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自《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