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
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收购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80%
的股权,所签订的协议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
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
公司 80%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张益、蔡海静、曹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