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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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
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审核,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本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出资及
提供借款用于浙江柏明胜建设和经营(其中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风险
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
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
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锦慧、何谦、仲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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