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1-06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中山公司”)与中广
核中山公司“10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一期”的合同施工方金中天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天公司”)就(2018)粤 20 民初 60 号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起诉中广核中山公司,2019 年 5 月中广核中山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反诉金中天公司。2021 年 10 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
审判决。
上述案件的详细情况,公司均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了披露,详见 2018 年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74)、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反诉)的公告》(2019-034)、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56)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已完成施工工程、施工现场及现有施工资料的移交;
五个工作日内向金中天公司一次性支付 15,473,612.90 元至协议约定的收款账户,
包括已完工工程款 6,564,237.89 元,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8,700,752.40 元等;
完毕,任何一方不得就《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本协议为双方就《施工合同》
项下全部争议的最终处置结果,双方均承诺于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
提交申请、撤回上诉,任何一方不再依据《施工合同》提出其他任何诉求及主张
任何权利义务;
纷均由其自行解决,不会对中广核中山公司工程项目及后续施工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中广核中山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的实施主体,与金中天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使本项目施工长期处于暂停状
态。本次达成和解协议,为双方就《施工合同》项下全部争议的最终处置结果,
双方将按照和解协议执行。由于停工时间较长,董事会将在近期对本项目后续实
施情况进行论证。
和解协议已免除一审判决相关款项的利息,中广核中山公司仅须支付已完工
工程的价款及履约保函项下款项等,和解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约-33 万元,
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