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1-102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41 次会
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后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 43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五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调整议案,主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方
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锁定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等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
长 12 个月,即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