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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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就其与专网通讯业务下游客户
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正益”)、中矿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律师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电话通知,被告知由于被告中宏正益存在送达问题,原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的
开庭被取消,案件将延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开庭审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其部分客户提起诉讼、仲裁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诉讼、仲裁
案件维权费用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
向其客户就其目前已遭违约的专网通讯业务合同提起诉讼、仲裁,并就目前未到期的
专网通讯业务合同向客户提起诉讼要求其确认履行能力并提供保证,依法保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提起诉讼、
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诉讼案件进展基本情况
  上海观峰诉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矿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
  案号:(2021)沪 0118 民初 19042 号
  原告: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矿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标的:本金 5,306 万元
  案件基本情况:2020 年 8 月 31 日,原告与被告一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签
署《设备采购合同》,被告一向原告采购多网融合应急通信基站 600 套,合同生效后
被告一向原告支付 10%预付款,原告收到预付款后安排产品交货时间。全部货物经被
告一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原告凭双方签署的《到货验收单》、货物《收货单》,
并开具合同总金额相等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如果
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当从应付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
违约金。之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交付设备,被告一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在《到货验收
单》、《收货单》上盖章确认收到设备,原告于同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原告
与被告一核对账目,被告一剩余部分货款尚未支付,然而原告从 2020 年 10 月开始每
月通过多种方式催讨剩余货款,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委托律所向被告一邮寄律师函,
但被告一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另外,被告一系被告二中矿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被告二在不能证明其自身财产与被告一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应当对被告一
的负债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综上,二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原告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一支付货款、逾期违约金,并要求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前述两项义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案件进展: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代理律师收到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电话通
知,由于被告中宏正益存在送达问题,原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的开庭被取消,
案件将延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暨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以下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鸿翥、上海观峰因上述专网通讯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约
不确定性以及后续执行风险,应收账款收回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前述风险,公
司拟计提 2,423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如应收账款最终无法收回,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专网通信业务执行异常合同形成的存货
可能导致上海鸿翥、上海观峰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海鸿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18,374 万元,对上海观峰
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6,926 万元,若上海鸿翥和上海观峰出现部分专网通讯异常合同
执行无法继续执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重大损失,将导致母公司权
益投资全额损失,最终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损失。
保责任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鸿翥和上海观峰在商业银行借款(包含由公司担保的融资租
赁业务)合计为 1149.89 万元,也存在无法按约清偿的风险。由于前述涉及的借款及
融资租赁业务均由公司提供担保,在前者无法按期清偿相关借款时,公司将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
公司利润减少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观峰”)并形成商誉,收购协议约定上海观峰需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现因上海观峰
专网无线通信业务生产及经营情况发生异常,存在无法完成相关业绩承诺的可能。因
此公司拟在报告期内对上海观峰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约 16,597 万元。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认真落实应对此次风险事项的各项措施,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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