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 9:25,
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03,649,4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97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41,975,8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159%。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54,790,7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25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 54,77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35%;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4,776,28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45,61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0%;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4,77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是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