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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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审
议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
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之法律意见书》详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1年9月1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工作,同意提名郭秀銮女士、林美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进行选举。
   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12月28日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完成之
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秀銮女士: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59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楠梓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进出口部、物控部、稽核部,现任昆山碧景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昆山惠昆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
郭秀銮女士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控制的昆山碧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昆山惠昆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黄石联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监
事外,郭秀銮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郭秀銮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美真女士: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楠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处长,现任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
司营运副总。林美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我公司股东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系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外,
林美真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
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林美真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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