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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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10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
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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