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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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志先生,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女士,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超过 5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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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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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