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物暨关联交易(含进展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或(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应公
告;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
司、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物
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厦门银华机
械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15 厦工股份 2021/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加持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代
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传真:0592-6389301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议案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暨关联交易(含进展情况)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议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
暨关联交易(含进展情况)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入,促进公司业务更好地发展,厦门厦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拟将厦工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
建筑物(含附属设施等)转让给厦门海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建
发”)。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厦门银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兴”)出具的厦银兴资评 2021 第 211020 号评估
报告,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的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50,654.71
万元(含税)。
因海翼建发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
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翼建发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翼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工程施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水上
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具零配件
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
及零配件零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
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45,190.90 万元,净资产 20,120.69 万元;2020 年度,海翼建发主营业
务收入 1235.08 万元,净利润-1144.67 万元(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是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668 号之一
厦工工业园 C2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含附属设备等)。土地为工业
用地,土地使用权记载于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68 号《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本
次纳入评估的宗地面积为 387,378.45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批准使用年
限 50 年(自 2004 年 7 月 21 日至 2054 年 7 月 23 日止)。房屋建筑物分别记载于
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76 号、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78 号、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80
号、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81 号、厦国土房证第 00617273 号、厦国土房证第
号、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124554 号和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心仓库等建筑物,房屋用途为厂房、食堂等,均为钢结构或钢混结构。本次交易
涉及的附属设施均为厂房建筑物的附属配套辅助设施,交易涉及的配套机器设备
主要是安装于该地块及厂房内的起重机、高低压柜、电力设施等,纳入本次评估
的大部分设备处于低负荷生产状态。
本次交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值如下:
单位:元
资产分类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净额
土地使用权 43,792,451.06 30,270,571.41 - 30,270,571.41
房屋建筑物 223,576,069.25 114,657,800.00 - 114,657,800.00
附属设施 42,491,292.36 8,960,523.41 - 8,960,523.41
配套设备 91,869,618.80 32,612,838.43 4,973,571.64 27,639,266.79
合计 401,729,431.47 186,501,733.25 4,973,571.64 181,528,161.61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厦门银兴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为公司出
具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位于厦工工业园 C2 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含附属设施等)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0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法进行评
估,对本次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不动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 30,270,571.41 208,796,984.55 178,526,413.14 589.77
房屋建筑物 114,657,800.00 229,370,477.15 114,712,677.15 100.05
附属设施 8,960,523.41 15,371,022.64 6,410,499.23 71.54
配套设备 32,612,838.43 25,003,875.49 -7,608,962.94 -23.33
固定资产合计 186,501,733.25 478,542,359.83 292,040,626.58 156.59
本次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分别进行测
算,再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确定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市场比较法
是选取同一供求圈内近期交易的三个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作为比较实例,再与评
估对象比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基准地价。
公司将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管理制度,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
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50,654.71 万元(含税)。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海翼建发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厦工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
物转让给海翼建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厦门海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产[2021]225 号),依照评估报告,协议项下的厦工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
物(含附属设施等)转让价为含税价(大写) 人民币伍亿零陆佰伍拾肆万柒仟壹
佰元(RMB50,654.71 万元)。
议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总价的 20%作为第一
期款项;在双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标的资产转让
价款总价的 70%作为第二期款项;在转让方履行完协议所约定的相关义务及承诺
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总价的 10%尾款。
(1)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办理完成标的土地使用
权、房屋建筑物的转让登记和附属临时设施、配套设备的交付,受让方就此提供
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将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
存档资料移交给受让方,包括不限于产权证书的原件等。
(3)转让方、受让方、受让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均须指派代表负责办理,
各方代表对标的资产明细及基本情况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验收无误后由各方代
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视为标的资产的交付完毕。
加盖公章并于合同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协议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受让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任何一方
原因,致使转让方/受让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完成标的资产转让手续的,则守约方
有权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如转让方未能完全履行协议任何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
诺,视为违约,转让方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转让方应承担的费用及应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
其他任何款项,受让方有权从任何一笔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受
让方有权继续向转让方追偿。
(4)如受让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标的资产转让款,应向转让方
另行支付应付而尚未支付款项部分的延迟履行违约金。
(1)截止至协议签署之日,部分标的资产由转让方出租第三方用于生产经
营使用,转让方应就标的资产的转让行为书面通知承租人。
(2)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转让方与 C 地块内的第三方签订的《水电及物
业管理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转让方保证,在约定日期前将其目前实质使用厂房全部清场交付受让
方或与受让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因转让方无法按期完成交付,则转让方需要另向
受让方支付使用费。
方、受让方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
将争议提交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促进公司业务更好发展。如本次
交易顺利完成,预计可增加公司净利润约2.28亿元(未经审计)。本次关联交易
以厦门银兴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最终交易价格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核准,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地块部分现为公司生产基地,经资产处置后,后续公司生产经营视
实际情况可能向受让方返租生产必需的部分土地厂房,公司产能已按原定规划逐
步向焦作生产基地转移,故本次资产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