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
《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天
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
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
事规则》
)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
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赋予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能范
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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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二)拟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本项相关事项;
(五)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方
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拟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二)拟定公司收入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
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并组织
实施;
(十四)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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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
工作;
(十六)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
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
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维
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
完成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
第五条 总经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评价、考核;
(二)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供
信息或资料,确保公司运营对董事会、监事会的透明度;
(三)对提供给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内部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承担责任,对来自于公司外部的信息的可靠性应提出明确
评估意见。
第六条 总经理应及时、主动地与董事会、董事沟通,积极回
答董事会、董事的咨询、质询。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履行职责,
研究贯彻执行公
司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行使董事会授权,部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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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
能主持时,可委托经理层其他成员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
人员列席会议。
纪委书记可以列席会议。因工作特殊需要,董事长、党委书
记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定期召开,
根据需要可临时
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
经分管领导审
核签署意见、总经理同意后列入议题计划。
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决策前
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对其他重要议题也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
作。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形
式发布。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和法律部门主要负
责人审核,并经出席会议的经理层成员会签后,报总经理审定、
签发。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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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
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同时废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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