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拟减持不超过 5,463,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并将遵守“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1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1 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止),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近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宁德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4 日,宁德时代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减持,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股东宁德时代未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任何股份。目前,宁德时代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股东宁德时代未实施减持本公司任何股份,不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福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