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1
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予以内部公示。
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是
否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了
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
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