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广告传
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顺为”)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传票》(2021)沪0107民初4746号(以下简称“《传票》”)。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舜飞”)与公司、公司子
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广告的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及公司于2021年8
月20日、2021年1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
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
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将开庭时间由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00的变更为2021
年12月17日下午14:00,将应到处所由铜川路1433号第二十一法庭变更为铜川路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此次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
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1)沪 0107 民初 474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