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9,741,53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4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
表股份数量 249,192,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498%;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54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51%。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汪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501,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1%;反
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56.4047% ;反对 239,6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249,501,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1%;反
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56.4047% ;反对 239,6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
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汪洋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