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电商子公司新增资本的议案》独立意见
  本次引入新的资本有利于集团公司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
有利于电商公司的稳定发展。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二、《关于出售分公司资产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经核
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价格是在评估值基础上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
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必要
的核查程序,评估定价客观、具备公允性。
(此页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本洲:              龙湘鞍:
刘全红: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獐子岛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