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所处行业发展现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所处行业发展
趋势、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
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及市场竞争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分析、提出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
续性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朝理
何卫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