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式召开。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引进碳中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引进碳中
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引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实际控
制基金——电投清能二期碳中和股权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尚未正式设立,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简称“碳
中和基金”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
)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15.50 亿元,对标的
公司持股不超过 49.35%。碳中和基金增资标的公司后,拟将该标的
公司整体委托给国家电投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国家电投再将标的
公司的基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运营、人事管理、印鉴证照及重要
文件管理、账户资金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及信息的上传下达以
及诉讼等日常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事项以整体委托方式转委托给公司
进行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
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引进碳中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
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1-136)
。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