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9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1
年12月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
表决的董事为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
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94)详见《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
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特提议于2021年12月24日14:3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