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 春风动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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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
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会决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代表监事贾方亮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钱朱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2)提名金顺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
方式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
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调整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
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截至授予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 日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1.60 万份
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春风动力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1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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