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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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用股份”)控股股东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计
划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不超过当前公司
已发行总股份的 1%,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
  ?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期间,公司董事长顾萃先生、董事
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监事顾友章先生、杨丽娟女士(原
监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用股份 2,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2549%,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
顾萃先生、杨丽娟女士(原监事)、监事顾友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
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红豆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69,176,507 股;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00,000 股;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520,000 股;
监事顾友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80,000 股;杨丽娟女士(原监事)持有
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0,000 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8.00 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
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
分董监高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拟
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先生、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监事顾友章先生、杨丽娟女士(原监事)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用股份 2,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49%,已
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其中顾萃增持 2,500,000 股,平均增持价约
为 5.32 元/股;程金元增持 60,000 股,平均增持价约为 5.21 元/股;顾亚红增持
元/股;杨丽娟增持 60,000 股,平均增持价约为 5.20 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
份数量为 566,676,50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7241%;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02%;副总经理顾亚红
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447%;其余人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69,176,50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9567%;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为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58%;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量为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56%。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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