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以审慎尽职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后我们认为: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
被聘任的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
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晓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