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杭州
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
利于解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保障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按照要求回避表决;
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遵循关联交易的公允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刚: 陈智敏: 施虹: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