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148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
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
至2021年1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
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提案需逐项表决:
注: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
提案需逐项表决:
注: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案》,本议案需逐项表决:
注: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上述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 名,其中,
应选非独立董事4 名,应选独立董事3 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5%以下(不含5%)
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关联股东将进
行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2月17日下
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周茂、吴世俊
联系电话:0898-66661090 传真:0898-6571029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新洲路78号
邮 编:311199
七、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
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
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
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 X1票 X1
对候选人B投 X2票 X2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的任何时间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
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享有□ 不
享有)表决权,并( □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
本人(公司)承担。
该列打
同 意 表
勾的栏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决 权 股
目可以
数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打“√”的方框中行使表决权为准,每一议案均可表决,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附件三: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
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
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