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 华远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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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1-04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党建相关工作,同意对《华远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国共产党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股东、公司、
党组织班子成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从管理费中列支。”
  修改为: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
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
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的比例从管理费中列支。
                            ”
  “第十一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和有关法律的规
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章程后续条款编号顺延。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设书记 1 名,符合条件的党
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修改为: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中设立专职
纪检委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
  公司党组织班子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履行职责。”
  修改为: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公司党组织关于研究讨论和
决定重大事项清单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
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公
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公司负责人
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
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
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研究把关的重大事项。
                       ”
  本《章程修正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
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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