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 济南高新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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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高实业”)拟出资 22,865 万元,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济高财金”)拟出资 13,920 万元,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济高盛和”)拟出资 13,615 万元,收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
持有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或“标的公司”)60%股权,本次收
购完成后,济高实业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27.2202%股权,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剩余 13.7801%
股权表决权委托济高实业代为行使。西陇科学承诺,艾克韦生物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4,900 万元、6,300 万元、7,80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税
后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元。
  ●   本次交易拟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机构预评估,交易标的预估值约 845,925,700
元,较账面净资产 182,459,382.95 元增加了 663,466,317.05 元,增值率为 363.62%。本次评
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
可比公司。结合被评估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的分析,最终选择盈利比率乘数作为计算被评估企业
股权价值的比率乘数。具体采用的比率乘数包括全投资现金流口径的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
(EBITDA)和税后现金流(NOIAT)以及股权现金流口径的税息后折旧摊销前收益(NCAIT)等
三个乘数。
  ●   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股权目前存在质押情形,西陇科学保证在标的股权交割之日
前解除所有股权质押。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待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将
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审批风险。
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是否能够通过整合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实
现整合后的战略协同效应存在不确定性;如管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下降,
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整合和管理风险。
后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元,上述业绩承诺是基于行业发展前景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
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预测承诺,如果标的公司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
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进业务战略转型,实现公司在生物医疗产业领域的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驱动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实业
拟与济高财金、济高盛和、西陇科学签署《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济
高实业拟出资 22,865 万元、济高财金拟出资 13,920 万元,济高盛和拟出资 13,615 万元,收购
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 6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济高实业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27.2202%
股权、济高财金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16.5714%股权、济高盛和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16.2084%股权,
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剩余艾克韦生物 13.7801%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未达成业
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
托给济高实业代为行使。本次收购完成后,艾克韦生物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
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西陇科学承诺,艾克韦生物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900 万元、6300
万元、780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元人民币,如
艾克韦生物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西陇科学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为保障业绩承诺的实现,西陇科学拟将其持有的剩余艾克韦生物 13.7801%股权质押给济
高实业,并将协调艾克韦生物其他股东张国宁及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新丽景”)与济高实业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张国宁、新丽景拟分别将其持有的艾
克韦生物 16.2125%股权、8.1225%股权质押给济高实业。
  济高财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待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有其 100%股权;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 1577 号龙奥天街广场
主办公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济高实业系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101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从事对
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金融信息服务。济高财金为公司关联方。
  济高财金是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批准设立的集股权投资、资本运作、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国
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济高财金紧紧围绕“创新产业
投资、完善金融布局、助力产城融合、做实资本招商”职能定位,整合风险投资、融资担保、
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商业保理、知识产权等业务板块,持续优化金融板块布局,参控股企业
超 30 家,发起设立各类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16 支、总规模逾 400 亿元,基本构建起
较为完备的投融保贷生态体系,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强有
力的金融支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济高财金总资产 816,769.34 万元,净资产 654,481.3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89.57 万元,实现净利润 602.86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济高财金总资产 822,358.64 万元,净资产 660,224.57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7.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40.62 万元(未经审计)。
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咨
询、房地产经纪等。济高盛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济高盛和总资产 36,917.87 万元,净资产 28,217.4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722.33 万元,实现净利润 4,093.53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济高盛和总资产 40,025.88 万元,净资产 27,015.30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6.47 万元,实现净利润-1,202.11 万元(未经审计)。
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666168R;法定代表人:黄伟鹏;成立日期:1994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58,521.6422 万元;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 1-3 号;经营范围:化工产
品及化学试剂、药品、化学肥料、塑料制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销售:3-氨基
丙烯(107-11-9)等 74 种剧毒化学品、高锰酸钾(7722-64-7)等 68 种易制爆化学品;销售(不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品、玻璃器皿、五金、交电、实验仪器等;医疗
器械的研发、医疗器械的生产、医疗器械的经营;室内设计装修;设备维修;厂房租赁;再生
资源回收、加工;贵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稀有金属及其化合物的销售;消毒产品的
生产销售;净水剂的生产销售;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货物的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西陇科
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西陇科学总资产 442,145.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201,659.9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24,317.0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687.35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西陇科学总资产 457,321.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净利润 15,662.50 万元(未经审计)。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其 15%股权,李艳艳持有其 5%股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保区)港兴三路济南药谷
理咨询。新丽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期:2007 年 3 月 16 日;注册资本:1,231.148 万;住所: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大正路 1777 号济
南药谷产业园 15 号楼;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
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化工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机械设备批发;五金产
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办公设备零售;
五金产品零售;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艾克韦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克韦生物总资产 31,712.46 万元,净资产 21,964.1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528.12 万元,实现净利润 4,836.75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总资产 29,368.59 万元,净资产 22,439.96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7,773.76 万元,实现净利润 502.42 万元。(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拟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机构预评估,交易标的预估值约 845,925,700 元,
较账面净资产 182,459,382.95 元增加了 663,466,317.05 元,增值率为 363.62%。本次评估采
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
公司。结合被评估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的分析,最终选择盈利比率乘数作为计算被评估企业股权
价值的比率乘数。具体采用的比率乘数包括全投资现金流口径的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
和税后现金流(NOIAT)以及股权现金流口径的税息后折旧摊销前收益(NCAIT)等三个乘数。
是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战略布局的 “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之一,是国家科技部“国
家综合性新药技术研发大平台(山东)分子生物学平台”的技术支撑和运行单位,是山东省基
因检测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新发传染病溯源与防控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单位。
   艾克韦生物是致力于临床生物医学、分子诊断、基因检测技术产品和高通量检测平台的开
发、产业化与技术服务的创新型生物技术企业。艾克韦生物利用分子诊断技术结合多个高通量
技术平台研发出一系列分子生物诊断技术产品:基于实时荧光技术开发了分子诊断试剂、病原
微生物多重检测试剂、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核酸工作站、荧光定量 PCR 仪等,实现了自
主创新的自动化检测平台与检测试剂联合应用的上下游产业链的建立。艾克韦生物的主要产品
包括分子诊断试剂及自动化设备两大类,目前已开发的分子诊断技术产品近 150 种。
   四、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济高实业(甲方一)、济高财金(甲方二)、济高盛和(甲方三)(甲方一、甲方
二、甲方三合称“甲方”)与西陇科学(乙方)拟签署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的股权)。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股权目前存在质押情形,西陇科学保证在标的股权交割之
日前解除所有股权质押。
   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其中,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注册资本
克韦生物注册资本 204.0188 万元对应 16.5714%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二”)转让给甲方二,
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注册资本 199.5486 万元对应 16.2084%的股权
                                         (简称“标的股权三”
                                                  )
转让给甲方三;甲方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   出资额
序号                           证照号                          持股比例
          (名称)                           式    (万元)
      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
      限公司
      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
      限公司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
      司
      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31.1480    100.00%
     标的公司预估值约为 845,925,700 元。参考前述结果,并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项下
标的股权一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约为人民币 228,650,000 元,标的股权二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约为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
股权登记到甲方名下并载入标的公司股东名册。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由各甲方分三期向乙方指定账户划付: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10%,其中,甲方一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22,865,000
元,甲方二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3,920,000 元,甲方三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3,615,000 元;在本
协议生效且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对标的公司的人员委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80%,其中,甲方一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82,920,000
元,甲方二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11,360,000 元,甲方三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08,920,000 元;在
本次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10%,其中,甲方一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22,865,000
元,甲方二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3,920,000,甲方三本期应支付金额为 13,615,000;支付时间为:
由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逐年审计,分别出具 2022 至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
财务审计报告(简称“审计报告”),2024 年度结束后,各甲方应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期对价款;若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则乙方同
意各甲方在支付当期对价款时可扣除乙方应向各甲方支付的相应部分作为补偿款;剩余 10%部
分不足应补偿金额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于前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另行以现金方式向各
甲方补偿,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
违约金。
  (1)各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乙方承诺:
标的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4900 万元;2023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元人民币。前述净利润是指经甲方指定或甲方认可的审计机
构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则乙方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对各
甲方分别进行补偿。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承诺
税后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三个年度实际经审计税后净利润总额)×贰倍×各甲方持有的标
的股权比例。
  (2)为鼓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投入资金用于研发,并为承诺期后公司增加业绩增长
点,各方一致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实际用以投入研发费用的 50%,且在不超过
回。
  (3)业绩奖励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标的公司累计实际的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合计金额,经标
的公司有权机构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对标的公司核心人员进行业绩奖励,
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净利润)
×40%。超额奖励部分在三年业绩承诺期满,经审计报告确认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后,
分两年予以兑现,每年兑现支付比例分别为总奖励金额的 50%。
  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任一年度未能按照本协条约定实现该年度所承诺税后净利润的
之一;若有两个年度均未能按照本协议条约定实现该年度所承诺税后净利润的 80%,则即使三
年累计净利润承诺已实现,兑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时,应扣减总奖励金额的三分之二。
  (4)为保障业绩承诺实现,乙方同意于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第一期对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将持有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 169.6534 万元,对应 13.7801%的股权(简称“剩余股权”)
全部质押给甲方一并完成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前述剩余股权,即标的公司 13.7801%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
置权(因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
权等)委托给甲方一代为行使,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业绩承诺完成之日。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如下调整:标的
公司改选董事会,设董事共 5 名,其中甲方一委派 3 名,甲方二委派 1 名,推荐甲方一委派人
员担任标的公司董事长;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三委派;甲方一向标的公
司委派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各一名,属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财务管理事项
均应由甲方一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与标的公司原财务主管人员双签审批。
的劳动合同,且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不早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劳动合同到期日不早于 2024 年
亲自或协助第三方从事和标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管理团队或关键员工在离开标的公司后
的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亲自或协助第三方从事和标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若有违反,
上述人员将向标的公司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标的公司核心岗位人员具体名单由各方在本协议
生效前共同确定。
  协议还就承诺与保证、违约责任、生效等进行了约定。
  (二)张国宁拟出具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张国宁承诺协助艾克韦生物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回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艾克韦生物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大额应收账款,保证到期上述应收账款
不会对艾克韦生物造成损失;协助艾克韦生物收回 2021 年下半年及未来三年即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新增的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自应收账款形成之日
起账期不超过 24 个月,至 24 个月末应收账款回收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2)对于未能按照承诺函承诺期限完成应收账款清收考核指标的,张国宁按照下述方式进
行补偿:承诺方未能完成按照承诺完成考核指标的,以相应承诺考核指标减去该承诺清收期内
已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补偿金额。公司有权选择要求张国宁在每一期承诺期结束后 1
个月内:1)按照应补偿金额受让艾克韦生物对应债权,或,2)按照补偿金额向艾克韦生物支
付补偿款。
  (3)应收账款承诺补偿的担保措施
  为保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的应收账款中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
业单位款项清收,张国宁同意于承诺函生效后 10 日内,将其所持艾克韦生物 16.2125%股权质
押给公司并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担保范围为张国宁承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
生物的应收账款中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款项清收义务。若未能按照承诺完
成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的应收账款中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
款项清收考核指标并按照补偿措施承担补偿责任,公司有权选择行使质押权,或,将前述股权
评估后直接作价补偿给公司,按照评估值冲抵应补偿金额。
  为保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的技术成本的收回,张国宁同意于承诺函生效后
范围为张国宁承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未收回的技术成本 2,085,866.42 元。若未
能按照承诺完成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技术成本收回的考核指标并按照补偿措施承
担补偿责任,济高实业有权选择行使质押权,或将前述股权评估后直接作价补偿给济高实业,
按照评估值冲抵应补偿金额。
  (三)西陇科学拟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
  就西陇科学相关主体与艾克韦相关主体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款项,西陇科学出具承诺函如
下:
与其他应收款冲抵后的往来款项净额为 9,654,673.04 元。除此之外,西陇科学相关主体内任何
企业与艾克韦生物相关主体任何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交易,不存在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关
系。
协调西陇科学相关主体将载明的往来款项净额全部结清,否则未结清金额由西陇科学结清。西
陇科学同意,该款项未结清前,公司有权在向西陇科学支付标的股权对应第二期股权转让对价
款(占总对价款的 80%)时扣除未结清的往来款,或将该部分转让款代西陇科学直接支付至标
的公司,该等扣除或代付情形不构成违约。
  (四)济高实业拟与张国宁、新丽景分别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主要内容
  张国宁与济高实业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的主债权为:主债权一:张国宁向济高实业及
母公司济高发展出具的《承诺函》项下,济高实业对张国宁享有的要求张国宁履行其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应收账款的补偿承诺,即:如果张国宁未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协助艾克
韦生物清收完毕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
全部应收账款共计 52,238,878.07 元(简称“考核指标”),济高实业有权要求张国宁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1)按照应补偿金额(考核指标减去该承诺清收期内已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差额)
受让艾克韦生物对应债权,或,2)按照补偿金额向艾克韦生物支付补偿款。主债权二:济高实
业与西陇科学签订的《转让协议》项下济高实业因西陇科学业绩承诺而对西陇科学享有的所有
债权。主债权三:张国宁向济高实业出具的《承诺函》项下,济高实业享有的要求张国宁保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艾克韦生物未收回的技术成本 2,085,866.42 元的收回,即:协助艾克韦
生物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收回上述技术成本的 50%即 1,042,933.21 元,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收
回上述技术成本的 50%即 1,042,933.21 元,如在考核日期达不到上述收回考核标准,则张国宁
向艾克韦生物支付补偿款达到上述考核标准。
   新丽景与济高实业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的主债权为:济高实业与西陇科学签订的《转
让协议》项下济高实业因西陇科学业绩承诺而对西陇科学享有的所有债权。
查询费、登记费、提存费、标的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
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标的股权为张国宁持有的艾克韦生物共计 199.6 万元占比 16.2125%的股权;新丽景持有的
艾克韦生物共计 100 万元占比 8.1225%的股权。
   张国宁和新丽景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配合济高实业到艾克韦生物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张国宁和新丽景未能按时完成股权质押设立登记,需向济高实
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济高实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艾克韦生物为致力于临床医学、分子诊断以及基因检测技术产品和高通量检测平台的开发、
产业化和技术服务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分子诊断作为体外诊断高科技细分领域,是目前国
内发展速度较快的生物医疗细分领域之一,艾克韦生物深耕分子诊断领域多年,未来具有较大
的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通过收购艾克韦生物,将为公司带来生物医疗新主业,实现公司业务结构的变革和优
化。艾克韦生物在分子检测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和技术优势、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前
景,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增强公司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并购艾克韦生物后,将进一步在生物医疗产业领域深耕发展,不断做大做强生物医疗
业务,提升生物医疗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使生物医疗业务成为驱动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核
心引擎之一。同时公司生物医疗业务板块的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公司产业园区业务产业资源的
整合和集聚,实现与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业务的有效协同和双向赋能,集聚一批体外诊断、创新
医疗器械等相关企业,促进公司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最终实现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
和盈利能力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艾克韦生物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会对公司未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审批风险。
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是否能够通过整合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实
现整合后的战略协同效应存在不确定性;如管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下降,
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整合和管理风险。
后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元,上述业绩承诺是基于行业发展前景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
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预测承诺,如果标的公司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
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
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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