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 关于参股产业基金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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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11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定向用于子公司增资扩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
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江苏中科易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沛县鑫尚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沛县鑫尚产业基金定向用于公
司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3GW 高效电池产
能建设及技术升级改造增资扩产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
定向用于子公司增资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方式            (万元)       比例
           合计             --     --    50,800     100%
     二、产业基金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原因
于徐州鑫宇 3GW 高效电池产能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提
前解散清算沛县鑫尚产业基金并申请办理产业基金注销登记,后续公司将继续与
各合伙人积极开展合作。待清算完成后由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支付对应清算款项,
目前资产清算等事宜正处于办理过程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清算并注销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沛县鑫尚产业基金清算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沛县鑫尚产业基金份额,本次
产业基金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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