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博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迁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博迁新材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96,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流通限制期限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2名,分别是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辉投资”)、衢州祁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祁虎”)、宁波
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智卓新”)、宁波广聚汇
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聚汇金”)、雅戈尔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投资”)、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尚融宝盈”)、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海富长江”)、张家港金锦联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
锦联城”)、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上海延蕊
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杭州延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海延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尚融聚源”)。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9,6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1%,将于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说明书》,众智聚成、新辉投资、衢州祁虎、辰智卓新、广聚汇金、尚融宝盈、
海富长江、金锦联城、中比基金、上海延蕊、尚融聚源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说明书》,雅戈尔投资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本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博迁新材,
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说明书》,众智聚成合伙人王君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近亲属,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君平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 6.97%的股
份,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
号 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量(股)
合计 109,647,000 41.91% 109,647,000 0
注 1:雅戈尔投资持有公司 7,200,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 12 个月届满后,将继续遵守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的承诺。
注 2:众智聚成合伙人王君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近亲属,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君平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 6.97%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其
承诺,其通过上述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 12 个月届满后,将继续遵守自博迁新材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上述股份的承诺。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9,140,800 -79,587,000 69,553,800
的流通股份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43,999,200 -27,000,000 16,999,2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96,200,000 -109,647,000 86,553,000
A股 65,400,000 109,647,000 175,047,00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5,400,000 109,647,000 175,047,000
股份总额 261,600,000 0 261,600,000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晓东 张铁栓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