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 关于子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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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1.2GW 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
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异质结光伏项目”)的顺利实施,吴江
金刚拟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借款,用于支
付异质结光伏项目设备款及工程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自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吴江金刚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有公司 24.01%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李雪峰先生、孙爽女士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回避表决。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85 号 7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张栋梁
  注册资本:9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DXW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经营期限:2016-03-10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屋租赁;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
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商品零售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木质装饰
材料零售;商务咨询服务;金属装饰材料零售;贸易咨询服务;家具设计服务;金属结
构件设计服务;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贸易代理;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商品
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食品经
营管理;酒类批发;酒类零售。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吴江金刚拟向欧昊集团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支付公司
异质结光伏项目设备款及工程款,借款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5.39%,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
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吴江金刚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借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结合公司近期的同期融资利率水平,确定本次借款利率
不超过 5.39%。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前还款
议程序后,各方共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
项目的推动。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
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110.26 万元,前述发
生金额均已经过公司内部审批通过。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而产
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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