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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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362%,王魁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90%。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王魁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对王魁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公司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要求,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二)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王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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