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获得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批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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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转让协议》获得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
或“目标公司”
      )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津文化”
      )签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协议》,京津文化拟向旭阳控股转让其持有的 44,429,508 股股份(占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20.00% ), 总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折合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若本次交易完成,
旭阳控股将实际控制公司 44,429,508 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上市
公司股权比例 20.00%)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
控制人将变更为杨雪岗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44 ) 以 及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公告书》《详式权
益变动公告书》以及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
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等相关文件。
已收到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文改办”)
      《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协议>的批复》
      (津文改办批〔2021〕19 号)
                      ,市文改办同意京津文化
与旭阳控股签订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该协议现已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
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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