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新一路 88 号万科云城(三期)B 区 5 栋 602 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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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
份”、“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
四、本次股份受让需要满足《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具体请见本
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内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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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兆驰股份/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诚
指 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投资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
南昌兆投 指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万元、亿元 指
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
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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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2021-09-24 至 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菊)
认缴出资额: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LNT2T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新一路 88 号万科云城(三期)B 区 5 栋 602 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诚睿投资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董锋 15 3%
陈序 10 2%
合计 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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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情况:
住所/长期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郭菊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人委派代表
郭菊女士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公司名称 职务
郭菊 深圳市润瑞华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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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兆驰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
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南昌兆投持有的兆
驰股份的股份,以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排除信息披露业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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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占总股本 持股占总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瑞诚睿投资 0 0.00% 360,000,000 7.9524%
合计 0 0.00% 360,000,000 7.952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兆投持有的兆驰股份 36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占兆驰股份总股本的 7.9524%。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甲方: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乙方: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由乙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60,000,000 股的股份及附属于标的股份相关的
所有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
持有上市公司 360,000,000 股的股份,股份比例 7.9524%。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遵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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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4.70 元人民
币/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 1,692,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亿玖仟贰
佰万元整)。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为含税转让价款总额,由甲方于本次交易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将股份转让价款全部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双方同意,乙方应促使上市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
所提交本次交易合规性审查的全部申请文件,由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
涉及的股份转让事宜出具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所需的《股份转让申请
确认书》等合规性确认意见。
自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等合规性确认意见后,甲乙双方应共
同配合至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
为股份交割日。自股份交割日起,甲方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本协议于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
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在中证登记公司办理协议受让过户相关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
权利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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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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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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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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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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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9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深圳市瑞诚睿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合伙企业(有限合
人名称 注册地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伙)
务秘书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00%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360,000,000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7.9524%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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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协议转让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明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
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 提 供 的
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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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