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
关措施。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