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左晓露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左晓露女士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左晓露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左晓露,1985年9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上海展腾会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墩峰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助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颛桥分公司市场经理。2018年2月加
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董事长秘书,上海露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左晓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