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 关于与南漳县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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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7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促进南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延长、补强钛产业链,公司与南漳县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南漳县政府”)于近日签署了《襄阳钛产业延链、补链投资项目投
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本投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南漳县政府
  乙方: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投资,总投资
  第一期:新建 15 万吨/年磷酸铁工程;
  第二期:延伸建设 15 万吨/年磷酸铁锂工程。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投资,
依托已经形成的钛白粉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和生活设施,总投资 100,000 万元,
新增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生产线。
  (二)项目选址
                       -1-
县城南工业园车家店村、黄垭村范围内,项目占地约 350 亩(不含园区规划道路)。
园黄垭村范围内,项目占地约 150 亩(不含园区规划道路)。
  (三)项目优惠政策
本情况下,涉及项目新增“五通一平”,即:水、电、路、气、通讯由南漳县政府
负责通至项目红线外,项目区域内的五通由公司负担;项目区域内的场地平整由南
漳县政府负责。
后,县财政按一定比例作为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开发
新产品或技术改造。
并且投资强度、税收、建成时限和规划标准全部达到合同约定后,按一定比例作为
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企业。
  (四)双方权利义务
提供全程服务,协调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提供快捷、高效、优质
服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能源、环保容量等相关指标。
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
供相应资料和必备要件,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及项目开工建设所需行政审批
等相关手续。
准开展设计、建设、生产和经营,必须完成必备的配套功能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安
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参与企
                    -2-
业社会责任履行责任。
监督和审查。
 (五)其他事项
等原因而终止。若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
执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有权收回土地并重新进行招商,乙方损失不予补偿。因甲方土地、规划等原因致项
目停工或终止,乙方可要求补偿损失。
要求,如项目建设期限、投资总额和实现税收额未达到约定的,按比例享受合同约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南漳县政府签署投资合同,在加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推
动公司在锂电池材料板块的布局,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合同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合同,具体事宜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正式
合同进一步明确。投资合同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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