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
事会提名并审查,同意提名黄伟婷女士、张保成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会认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监事任职的条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黄伟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保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伟婷,1983年9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黄伟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保成,1975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深圳市宝安建筑设计院建筑师,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机械
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经
理,上海欧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监事、设计总监。
截至目前,张保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