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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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为目标,不以投机为目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为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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