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洁能
股票代码:605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新洁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达晨创联 指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达晨创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达晨创联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11-1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3 层
经营期限 2016-11-17 到 2022-11-17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P8YB2R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不得以
经营范围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
(二)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联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地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刘昼 董事长 男 中国 深圳 否 430103196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达晨创联持有上市公司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88636.SH)股份比例为 5.32%;达晨创联持有上市公司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688038.SH)股份比例为 6.87%;达晨创联持有北交所上市公司青岛丰光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30510.BJ)股份比例为 7.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安排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前 , 达 晨 创 联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9,24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达晨创联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 2,15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具体明细如下: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股)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9 日 500,000 0.35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 日 500,000 0.35
达晨创联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4 日 416,800 0.29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24 日 400,000 0.28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29 日 339,300 0.24
合计 大宗交易 — 2,156,100 1.5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达晨创联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 例(%)
达晨创联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40,000 6.52 7,083,900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洁能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达晨创联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
股票简称 新洁能 股票代码 605111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3 层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9,240,00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52%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2,156,100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1.52%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7,083,900 股
变动后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