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1-113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吴志刚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
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吴志刚,男,86 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吴志刚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8 日,
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1,300 股,买入均价 29.10 元/股,成交金额
本公司股票 14,112 股,卖出均价 29.16 元/股,成交金额 411,505.92 元。截至
本公告日,吴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9,932,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9%。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公司核查,
吴志刚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
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
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吴志刚先生亦积极配合、主
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如下: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
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累计收益按“累计卖出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
计算为 846.72 元。依据上述规定,吴志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846.72
元全部上缴公司。
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遵守《证
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
生。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负责收回相关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
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