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2022年度中科创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容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独立意见
     本次引入台州联化持股员工、台州联化员工持股平台和联化科技员工持股平
台对台州联化进行增资,并实行差别化定价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医药业务的良
性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并为其补充流动资金,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台州
联化员工平台增资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是为充分调动管理层、研发人员及业
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并将自身利益与台州联化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共同推动公
司医药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且已经设置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次台州联化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不会改变公司对台州联化的控制权,有利于
促进员工与台州联化的共同成长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金建海、蒋萌、俞寿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化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