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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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80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6-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
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胡志刚先生,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办公室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
票同意,并发表表决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
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
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
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五)、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根据法律规定
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
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
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
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资者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A 幢 3 层会议室
     (三)、需要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摘要;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对外披露的
编号为 ls2021-081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投资与战略规划部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
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投资与战略规划部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A 栋 9 层
   收件人:王冠
   联系电话:025-84552680
   传真:025-84552680
   邮政编码:21001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
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
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
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
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
项授权委托书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
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
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
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
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胡志刚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刚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对于
同一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填写的,
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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