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 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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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光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
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
效应,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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