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德艺
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艺文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德艺文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德艺文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82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用总计人民币 3,883 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37 万元,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德艺文创产业基地(原“德艺
研发创意中心”)
合计 243,300,000 149,370,0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
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结合目
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投资建设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
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文化创意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
收益)共计 771.59 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可见
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2019-049)。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原计划项目建设期 1.5 年,
原预计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德艺文创产
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14,472.8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47.12 万,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继续按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该
项目直至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
企业利益,决定将以下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德艺
文创产业基地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原“德艺研发创意中心项目”)是公司为解决研发
设计场所不足、硬件设备陈旧、软件升级换代等问题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研发设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由于
国内疫情逐渐好转后,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
施工进度。为打破疫情带来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增强国内外客户采购选品的体
验,公司对产品展示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论证设计,使得“德艺文
创产业基地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
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
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德艺文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
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
属于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因
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黄 超 王珺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