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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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
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
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赵明先生、林天德先生已经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工作经历都能够胜任公
司副总裁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赵明先生、林天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四、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限制性股票所涉
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
项权益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关于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
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并且公司建立
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
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含
  七、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
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 2022 年度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短期(不超 1 年,含 1 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八、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
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
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21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2 年度为经销商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下游经销商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
够有效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销售规模,也有助于公司销售的稳定
增长。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同时,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属于正常商业交
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并且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
关制度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叠                           何国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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