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马春海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本项交易有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是控股股东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相关承诺的具体举措,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与哈电股份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