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3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
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财
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鉴于本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业务种类增加、关联交易规模日益扩大、新
会计准则的实施等原因,审计机构工作量有所增加,且 2021 年应按照相关规定
和要求出具并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报告,根据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实际业务规模和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费用等因素考量,经与毕马威华振双方友好协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32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295 万元;内部控制相关鉴证费用 3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